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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娘告台灣政府勝訴!大陸學歷認可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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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美夢成真 周六 五月 03, 2008 6:22 pm

大陸新娘鄭旭智認為,告倒台教育部,是還她遲來的公道。

中評社香港5月5日電/定居台灣的一名大陸新娘向教育部申請學歷採認遭到拒絕,因此提出行政訴訟,台灣法院一審判決台灣的教育部敗訴。對此,台灣法律人士認為,如果案件判決台教育部敗訴定讞的話,那麼台教育部必須認可大陸學歷。

嫁到台灣的鄭旭智,畢業的學校吉林工業大學,是台灣的教育部在1997年公告認可的「73所大陸高等學校」之一,但是她向教育部申請採認,卻遭到拒絕,案件經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法院認為台灣教育部既然「沒有廢止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和採認辦法等相關法令」,就必須要審查認可鄭旭智的大陸學歷。
據中廣網報道,台灣律師黃達元認為,只要教育部不再提上訴,或是台灣的最高行政法院仍然判決鄭旭智勝訴,那麼即使教育部現在才廢止相關法令,也不能不受理鄭旭智提出的申請。
黃達元也表示,這個案例顯示台灣對大陸學歷的採認是否有缺失或開放程度不足,台灣的政府有必要邀集民間團體開會討論。黃達元也認為,畢竟現在距離1997年台教育部公布「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和「73所大陸地區高校認可名冊」,已經將近10年了,而這段時間中,兩岸關係也有不小的變化。


大陸文憑成廢紙大陸娘告教育部 記者:李晴 

一名在大陸擁有工業大學文憑的黑龍江女子,9年前嫁來台灣,如今已經是三個孩子的媽,但她想繼續求學甚至工作,卻礙於台灣不承認大陸學歷,讓她遲遲無法實現夢想,在先生的支持下,夫妻倆提起行政訴訟,控告教育部,也成為國內首例。
原本以為嫁來台灣能實現當作家的夢想,如今37歲的她卻是三個孩子的媽,每天的工作,就是在家裏帶孩子,九年前,黑龍江姑娘鄭旭智帶著優異的大學成績到台商工廠工作,和丈夫陳先生相戀,好不容易爭取在台灣定居,但沒想到在家鄉只有9%的大學錄取率,這文憑卻沒能讓她在台灣發揮任何作用。
大陸配偶鄭旭智:「很不值,這些年這麼辛苦作什麼,還不如早早就來當家庭主婦就好了嘛,煮飯也不需要什麼物理化學,也不需要什麼各種知識,反正能熟就能吃。」
妻子的認真和工作能力,另一半從來沒有懷疑過,但難過的是,儘管在台灣衣食無缺,卻無法滿足妻子的升學慾望,這讓陳先生心裏很過意不去。
鄭旭智丈夫陳先生:「93年拿到身份證,今年是95年,整個大概是要9年時間,如果9年時間我們來算,如果在台灣的話,大學4年,研究所2年,博士班4年,才10年就可以拿到博士學位,但是一直卡在這邊。」
看著老大都已經上小學三年級,但礙於兩岸的教育政策,理工大學的畢業文憑,變成廢紙,就算希望渺茫,他倆仍然自力救濟和教育部打行政訟訴官司,要爭的是在台灣的人權。

出生于江蘇南京的謝紅梅嫁到台灣11年取得了台灣身份證考取公務員被迫离職!

出生于江蘇南京的謝紅梅,1991年与台灣夫婿成婚,1996年獲准來台灣居留并于1998年取得了台灣身份證。
2001年 2月謝紅梅參加了當地公務員的初等考試,獲得通過,錄取后被分配到台北市 社子小學擔任負責實務訓練的職員,
她沒想到的是在參加就職前培訓時,因自我介紹來自南京,竟 引來了被迫离職的風波。
2002年 3月,謝紅梅收到來自台北市政府人事處的通知,要求她自行离職 并在一個月后辦妥离職手續,謝紅梅為此進行了申訴,但至今仍無結果。
謝紅梅說:“我憑自己的 能力參加考試競爭,我考上了,家人都很高興,沒想到就因為我來自大陸,突然說你不能做這份 工作,
据說是台灣有什么規定,可是我已經嫁到台灣這么多年(11年),也領取了這里的身份證, 這樣的規定對我實在不公平,也讓人不知所措。”
謝紅梅是第一個在台灣從100人錄取1人激烈競爭中脫穎而出考上公務員的大陸新娘。這不僅說 明大陸新娘中也有有能力、很优秀的人才,也暴露了台灣當局把大陸新娘污名化的事實,暴露了台灣社會在所謂的“國家安全”的大帽子下造成大陸新娘低人一等,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事實。 ~~~~

等待春天的大陸新娘 孫瓊如

大陸新娘是一個特殊的群体,台灣的一項統計表明,從2000年累計到2003年 1月底,在台申請 身份登記的大陸新娘已達 62619人,若包括以短期護照居留的大陸新娘,累計在島內大陸新娘有10 万人以上。這一群体的特殊性更表現在,大陸新娘的流入地是台灣,由于海峽兩岸長期分隔,有其 特殊的文化背景,并且由于台灣當局的限制性政策,使得大陸新娘這一特殊群体不僅要克服一般流 動所引起的地理距离、生活習俗、文化差异等問題,還要面對因台灣當局的歧視性政策帶來的艱難 境遇。

根据台灣當局的有關規定,台灣人的大陸籍配偶必須在台灣結婚滿 2年或者育有子女才可以申 請來台定居,到時官方會發給大陸配偶一張“團聚證”,拿到“團聚證” 4年后,才能獲得在台灣 的永久居留證,之后再在台灣呆夠了 2年,才有可能取得台灣身份證。簡言之,大陸新娘要在台灣 生活達6年才能拿到居留證,8年后才能有身份證。台灣當局又對大陸新娘的居留權實行所謂的“配 額管理”,以目前等待排隊的將近 4万人來看,至少要到2011年才能消化完畢,而目前兩岸通婚還 在以每月約1200對的速度增加。這一政策是台灣當局限制、歧視大陸新娘的一個体現。可見大陸女 性并不是一成為台灣媳婦就有台灣的戶籍和身份證,在等待的過程中還有很多的未知因素。造成大 陸新娘赴台后的很多困境的根源就是沒有居留證、身份證。

大陸新娘這一流動群体是以婚姻為流動目的的。

据有關數据分析表明,兩岸婚姻遷入地(台灣)的引力是引發婚姻遷移的主要原因。近年來的 兩岸婚姻遷移過程中,遷入地的引力有兩方面。首先,遷入地的未婚人口性別比嚴重偏高。据調查 ,祖國大陸女子嫁的多是在台灣難?得配偶者,不是年?偏大,就是收入不高,如國民党老兵、農 民、工人、出租司机等。這一部分人在台灣難?配偶,性別比失調,于是他們就轉向大陸內地尋找 配偶,而這也為大陸新娘流入台灣提供了可能。其次,遷入地与遷出地之間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存在 著較大差异。台灣經濟生活水准較高,大陸特別是有些農村地區生活較落后。很多祖國大陸居民特 別是農村地區的農民認為台灣遍地是黃金,有一部分大陸女性以為嫁到台灣去可以過上富足的生活。

被社會排斥的大陸新娘

大陸新娘背井离鄉,漂過海峽,本以為?到金玉良?,從此開始幸福生活,殘酷的現實卻往往 使她們的夢想破滅,吃盡苦頭。大陸新娘嫁到台灣不僅要調整自己,以适應台灣社會,更令大陸新 娘苦不堪言的是台灣社會對大陸新娘的排斥。
台灣社會對大陸新娘的社會排斥表現在以下几個方面:
“合法身份”遙遙無期,台灣當局對大陸新娘身份取得嚴格限制。
台灣當局規定,大陸新娘要在台灣呆6年才能有居留證,8年才能有身份證。而台灣的外籍配偶 則是一到台灣即可居留,4年便可以取得身份證。大陸新娘取得身份證之后4個月才能享受“健康保 險”。在此之前,大陸新娘不能生病,否則將承擔高額的醫?費用,連怀孕時每次做產前檢查也要 比別人多交1500元新台幣。

在取得合法身份漫長的等待期間里,大陸配偶除需每年回祖國大陸一次外,因台灣有關規定的 限制,也無法在台灣工作補貼家用,而兩岸夫妻中据非正式的統計約有90%的家庭面臨經濟困難。 台灣當局有關部門發布的資料顯示:2002年台灣人均所得為42万元新台幣計算,標准的 4口之家如 扣除一般家庭花銷,所剩無几,更何況每年必須往返祖國大陸一次所需的費用,更讓兩岸聯姻家庭 在經濟上雪上加霜。也就是說,對在台灣等待祖國大陸配偶配額的3万多個家庭來說,有近3万個家 庭要在1-10年遭遇經濟寒冬。有鑒于此,台灣當局近來几次打算修改“兩岸關系條例”,但一直是 “只听樓梯響,不見人下來”。台灣當局這种對大陸新娘的社會排斥是不得人心的。


美夢成真 在 周六 五月 03, 2008 6:24 pm 作了第 1 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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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由 美夢成真 周六 五月 03, 2008 6:23 pm

台灣對大陸新娘就業嚴格限制

大陸新娘稱居留證為“工作證”,因為只有拿到居留證才能合法地參加工作。也就是說,根据 台灣當局的規定,大陸新娘必須在台灣呆上六年才能取得居留證,才能合法的參加工作。不僅如此 ,台灣有關規定限制了大陸配偶的工作种類,僅能從事營造業、制造業、監護工及家庭幫佣四類。 即使是有較高學歷的大陸新娘也是只能從事這四類工作,大陸學歷不被承認。另外修?“條例”中 規定,雇佣大陸配偶的申請需由雇主提出。此舉分明表示,政府雖然開放大陸配偶工作權,但僅限 于口頭宣示意義,無絲毫實質的意義。因為當企業需要人時,只有少數企業愿意等待由雇主向主管 机關提出申請,并一直等到核准的時候;特別是在工作种類被限制的情況下,由雇主申請更是不可 能的。蔡女士和瑜方的案例就說明了台灣當局對大陸新娘的社會排斥: 來自大陸的蔡女士拿到“工 作證”后找了釵h工作,但每次都因為自己是大陸新娘,台灣當局不承認大陸學歷而碰壁。她說: “每次去找工作,就覺得心里很受傷,遭受如此的歧視,有時候真后悔嫁到台灣來。”

瑜方嫁到台灣已近10年,之前在大陸是教師,但由于台灣對大陸新娘就業范圍的限制,瑜方不 得已轉入服務業,至今也沒敢告訴大陸的家人。
不僅是台灣當局的有關規定對大陸新娘造成排斥,台灣社會很大部分也對大陸新娘歧視、排斥 。

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在台灣的大陸配偶已達17万人之多并以每年1200人的速度遞增。
釵h有工作證的大陸新娘表示,很多厂商根本不知台灣有關部門為大陸新娘開立的工作證是何 物,因此出示工作證也沒用。另外,因工作證每 6個月需延簽一次,也使厂商常常誤認為大陸新娘 只能工作半年,因而拒絕她們的求職申請。

台北市就業服務中心負責人表示,目前已經開放大陸新娘在獲准居留期間,可免經野i在台灣 地區工作。同時允陸t偶為65歲以上,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或配偶罹患重大傷病的大陸新娘可 在提出居留申請等待配額期間就申請工作。但島內多數厂商未必了解相關政策,仍拒雇佣大陸新娘 。即使業者了解政策,由于台灣社會普遍存在的對大陸新娘的歧視現象,使得大陸新娘就業仍困難 重重。

大陸新娘應主動再社會化

祖國大陸与台灣同根同祖,同受几千年中國傳統文化的教育、影響,但由于台灣与祖國大陸長 久分离,又由于社會制度和社會意識形態的不同,生活習俗、文化環境、价值觀等存在很大的差异 。因此,大陸新娘就必須入境隨俗,自覺、主動再社會化,以适應台灣這一不同的社會文化環境, 這一過程是痛苦艱辛的。

表現最為突出的是海峽兩岸婦女觀念上的不同。在台灣,結了婚的婦女要遵守“三從四德”, 在家里講究的是孝敬公婆,順從丈夫,關愛孩子,婦女要唯唯諾諾,丈夫可以“無法無天”。男主 外,女主內。而在祖國大陸一直都在提倡男女平等,婦女在社會上能頂半邊天。其次,兩岸价值觀 不同。台灣是個非常多元的社會,既傳統又開放。有些台灣婦女結婚后沒有社會角色,一切社交圈 子都圍繞著丈夫轉,她們不再有自己的朋友,尤其沒有异性朋友,所以當她們沒有了丈夫就等于沒 有了一切。這和大陸不太一樣,大陸婦女有自己的朋友圈,有自己的事業,有自己的追求。當然這 不是包括所有的台灣婦女和大陸婦女,而是從价值觀上來看确是有這樣的差异。還有一些生活習俗 、習慣等的差异。這是多年隔?造成的文化沖突,面對這些沖突、差异,大陸新娘唯有再社會化, 入境隨俗,理解、謙讓,學習台灣的生活方式,融入到台灣社會才能使家庭婚姻美滿,而不是一味 地為這些文化差异而抱怨、爭吵。如果是違背女性意愿的,當然要抗爭到底,維護女性權益。要培 養權益意識,抗議台灣當局的歧視、排斥政策,大膽爭取自己的正當利益。大陸女性嫁到台灣另一 方面是職業的轉變,大陸新娘再社會化也包括新職業技能的學習,以為自己的經濟自主獨立作好準備。

兩岸通婚是特殊時空背景下的產物,受到政治因素的影響与制約,除了生活習慣、价值觀念、 社會環境不同外,台灣當局還設置了很多人為障礙,于是台灣的兩岸通婚衍生了很多問題,大陸新 娘處在艱難的處境之中,需要社會各界的關注。
美夢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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